發(fā)布時間: 2022年01月04日
為進一步做好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試點工作,現(xiàn)發(fā)布《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(2021年版)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(2019年版)》(工信部原〔2019〕254號)同時廢止。
特此通告。
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
2021年12月31日
原文鏈接:https://www.miit.gov.cn/zwgk/zcwj/wjfb/tg/art/2021/art_ba8afb04dc694ad8a5830f15bd5ffda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