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時間: 2021年04月28日
各有關單位:
按照《湖南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省科技廳將組織開展2021年度湖南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定期評估工作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估對象
2016年(含)以前組建的人口健康領域、現(xiàn)代農業(yè)領域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(具體名單見附件1)。
二、評估方式
(一)單位自評
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托單位對近三年工作(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)組織開展自評,填寫評估調查報告(附件2)。
(二)現(xiàn)場考察
對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研條件建設、代表性成果、人才隊伍建設、對外開放、儀器設備管理運行和開放共享等情況真實性等進行現(xiàn)場考察。
(三)會議評估
召開評估工作會議,評估專家組審閱提交的材料,聽取平臺負責人匯報,根據(jù)評估指標體系打分。
三、評估內容
全面評價評估期內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與運行成效及下一階段發(fā)展計劃。重點評價工程化研發(fā)方向、研發(fā)條件與人才團隊、代表性成果技術水平與競爭力、研發(fā)成果推廣情況與經濟社會效益、在研任務技術水平下一階段工程化研發(fā)目標等內容。
四、評估結果
評估結果分為優(yōu)秀、良好、合格、整改和不合格5個檔次。評為優(yōu)秀、良好、合格的為評估通過;評估結果為整改、不合格的為評估未通過。其中評估結果為整改的,整改期為1年,1年后由省科技廳組織專家現(xiàn)場檢查整改結果;評估不合格、經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為不再列入中心序列。
五、評估材料
參與單位須提供以下材料:
1.《湖南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評估自評報告》
2.反映評估及建設情況的相關佐證材料。
以上材料合并裝訂,一式四份,A4紙雙面印刷,并裝訂成冊,加蓋主管部門(單位)和依托單位公章,并同時提交電子版。
六、有關要求
1.評估是掌握中心整體運行情況和創(chuàng)新績效的重要措施。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中心做好評估準備工作。中心在參評過程中應實事求是,按要求提供與評估有關的資料與信息,按時上報評估材料,不得弄虛作假。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評估或中途退出評估的、不按時上報評估材料和有弄虛作假行為的,按評估不合格處理。推薦單位、依托單位和參評平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評估的公正性,并對提交評估材料的真實性負責。
2.請各中心高度重視、認真準備,真實客觀地反映評估期內中心的運行狀況及績效。非本評估期、非本中心研究方向、非本中心研發(fā)團隊、無佐證材料的績效,一律不列入評估范圍。
3.評估材料中不得出現(xiàn)《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(guī)定》中列舉的屬于國家科學技術涉密范圍的內容。
4.評估材料請于6月28日下午17:30前報送至省科技信息研究所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七、聯(lián)系方式
省科技廳基礎研究處:0731-88988891
省科技信息研究所:0731-8458665684586879
郵寄地址:湖南省長沙市八一路59號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四樓,郵編:410001。
??????2.湖南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自評報告(模板).doc
湖南省科學技術廳
2021年4月27日
原文鏈接:http://kjt.hunan.gov.cn/kjt/xxgk/tzgg/tzgg_1/202104/t20210427_16516346.html